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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

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评估

买方和卖方,双方带好各自的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至行政服务中心的评估窗口进行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共有人,则共有人也必须到场,并且带好身份证。过户评估是不收费的,但如果您需要贷款,则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价格约二百元左右。

2、签订买卖合同

您可能很奇怪,因为您之前已经和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当然,这第一份合同是有效的,但却未经过房管部门的审查和备案。而这里签订的买卖合同,在行业也称为二手房合同备案。此时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帮您详细的检查卖方的身份证、卖方是不是身份证上的本人、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如有共有人,会被要求同时到场)、房屋是否被查封、房产证的真假等等。

总之,只要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那您可以基本放心了。还有一点,在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卖方不能再与第三方再次签订买卖合同了,因为房管局的电脑里有备案,如果您和卖方的合同不撤销,则卖方永远不能再将此房卖给第三人了。

3、填写申请表

如果需要贷款,则先去公积金中心或银行,然后买卖双方再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需要贷款,那么则需买方和卖方(如有共有人,需所有共有人同时到场)双方填写买卖申请表,并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字。需要提醒的是,签字必须当着工作人员面签,否则无效。

4、缴纳契税

买卖申请表填写好了以后,紧接着到行政服务中心的地税局契税窗口缴纳契税。

5、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卖方至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房管窗口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6、受理过户

所有的税都交完了以后,把交税的回单(税票)带好,买卖双方回到原签字窗口,将所有资料递交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受理单上有领证日期。

7、国土证过户

刚才办理的是房产证过户,此外还有土地证过户。当房产证过户申请被受理后,买卖双方拿着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窗口去申请国土证过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给您一张受理单。

8、领证

按房管窗口给的受理单承诺的领证日期,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领取房产证,到国土窗口领取土地证。